通知公告

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技工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建湖县教育局)、建湖技工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事业编制)1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2019年应届(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2018年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3月22日前(节假日不休),填写报名表并发至邮箱185268722@qq.com。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填写报名表。届时,所有报名人员(含网报和现场报名)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共享大厅),详细地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体育馆(E口)。

联系人:陆玉才

联系电话:0515-86232117 1377021116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填写的《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技工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④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或到报名地点报名,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委会同招聘学校现场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交诚信承诺书。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加面试。具体内容及流程为:

1.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跟进),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3.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建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招聘成绩、排名等。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所有聘用人员应在入职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关系。试用考核不合格或限期内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 80600102(第十一派驻纪检组)


附件:

1.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技工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xls

2.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建湖技工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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