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要求,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已于近日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供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

为方便考生查询有关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专门开发了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需要,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并可按高校所在省份、属性、专业(类)、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等对查询结果进行再次筛选。

附件:

1.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docx

2.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xls


     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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