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选用结果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0]17号)文件精神,市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监审处全程监督下,对《江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中适合我市教科书版本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集中评议,经各学科组独立评审、集中合议,选用委员会确认,确定了我市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科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联地址:盐城市平安路2号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05室;邮编:224002;电话:0515-88228630。
盐城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