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我局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布(名册详见附件)。请认定合格人员于7月26-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证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凭证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到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1楼D01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7月26-27日限户籍或居住地在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的申请人,7月28-30日限户籍或居住地在其他县(市、区)的申请人。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顺延领取,8月31日前领取结束。



 

盐城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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