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协助组织开展 2022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工作部署,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已于11月11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上线开展。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协助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1. 发布到相关网站。各地、市直各学校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二维码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合适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截止11月30日,12月1日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市直各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检查通报。

2. 加大宣传力度。公告要发布在部门和学校官网或微信公 众号首页,公告内容保留到 12 月 31 日。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3. 严禁弄虚作假。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 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祥,联系电话     0515-88228927。

 

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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