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推荐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室)、教师发展学院(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学校(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少年宫、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学校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推荐名额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各地数据测算情况,今年省分配我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名额为46名,其中:中小学、幼儿园42名,中职校4名。具体各县(市、区)的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详见附2(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申报正高级教师可不受指标限制)。
各地推荐时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职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教育集团包括校区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正高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苏教师函〔2026〕3号附件2和附件3。请各地各学校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江苏省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报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并上缴评审费用(账户信息:盐城市财政局,32001735136051141539-210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ycersc@163.com,联系电话:88228610、88228661。
特此通知。
附:
1.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3号).pdf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