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拟对全市中小学教辅资料组织专家评审选用。请在“江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的相关单位,于2020年8月4日前将样书(一套即可)送达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2号317室,联系人:瞿树华,联系电话:15261995557。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盐城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