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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公布《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江苏招生考试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委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予以公布。


考试时间

2021年,我省高考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按照前期已经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今年高考的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投档规则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仍分为两个阶段,具体为:
    ▲第一阶段(本科)6月27日至28日预填报,6月29日至7月2日正式填报;
    ▲第二阶段(专科)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正式填报。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另行公布。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


考试

(一)根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招生计划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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