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落实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新要求
日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更新发布《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为持续推进提升我省城市信用水平,省信用办针对该监测预警指标,并结合城市信用建设目标指向、内容要点、项目权重、信息获取、计分方法等方面的新变化,对城市信用建设工作内容进行新部署,提出落实国家要求的工作举措。
一是城市要将更多工作放到平时落实、更加注重及时共享信用信息、更加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城市要更加注重信用工作基础的扎实性、信用信息的使用性,保证每月及时共享信用信息数据,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有效推进信源单位所在条线的城市部门落实好工作。
二是针对指标说明及计分方法的特点,不断优化城市信用建设方式。城市在组织企业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同时,争取实现同步实名认证,既保证注册企业数量,又保证实名认证企业数量;城市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时要坚持经常,把握每月平均开展10次左右的频次;城市推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主动排查、处理上报案例,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制订方案推进处理。
三是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为牵引,持续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新版指标的导向作用,准确把握国家对城市信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围绕目标、聚焦要点统筹谋划工作;关注新旧指标对接期间的工作衔接,积极协调对接“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相关信息归集工作,配合省级节点及时有效地向国家报送数据;有效运用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月报结果,分析掌握本市信用工作进展成效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城市信用建设各项工作,不断优化城市信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