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四个批次进行,盐城市教育局将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分别在北京、上海、西安、南京等地设立招聘专场,执行对应专场的招聘计划;其中,第四批次在南京进行,执行第四批次及前三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未完成招聘的岗位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
经自主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谈测试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组织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自2024年11月中旬起分批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00—11月21日16:00,考生登录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yc.zp885.top:9100),注册后即可报名。报名成功后须现场确认,逾期未报名并现场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于现场确认当天到各招聘点现场报名。各岗位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各批次先后顺序及现场确认等具体安排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1. 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无法提供,则须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⑤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⑥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⑦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 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3. 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部分紧缺学科视报名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转入第四批次招聘,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签约
1.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2. 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六)公示及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 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符合盐城市“汇盐行动”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5.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局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8228610、88228661、88881565。
五、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228129。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按专场).pdf
附件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